第34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砖块之间要用砂浆抹匀;灰缝要均匀一致;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一般不小于0.5米)。
第35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第36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1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0.2米口要设阀门,不用时保持关闭。
第37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粱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碎石后再掏槽砌墙,如果最后剩余的空间不足一砖的厚度,应用瓦刀将整块的砖切成片砖,再施工至顶部。不得留有空隙。
第38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抹裙边,其宽度不少于0.1米。要求抹平,打光压实。
第39条 双层密闭之间需要充填防水材料时,密闭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40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0.24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第41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在距巷道岔口1~2米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第42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第43条 安放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先安放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2、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85°左右为宜。调好门框倾角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第44条 按照密闭的施工顺序,进行掏槽、砌墙、砌墙垛,要求两边墙垛施工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第45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
第46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第47条 风门墙垛砌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在有轨道的巷道中安设风门时,应设置底坎。
第48条 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钉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
第49条 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50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第51条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风门要安设连锁装置。
第52条 立柱安设要牢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第53条 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20毫米,顶帮及下帮要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54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55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
第56条 挡风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墙的正上方。
第57条 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58条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并有锁定装置。
第59条 当挡风墙、风门墙砌筑按照施工程序施工到预留调节风窗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
第60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第61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检查巷道支护,加固巷道支架。
2、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
3、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4、漆画出醒目的测风站标记(如:某某测风站)。
5、设测风牌板,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62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10米。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第63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30米内的杂物,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第64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1、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5米内的支架。
2、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顶。
3、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按有关规定进行。放炮必须执行爆破工的有关操作规程规定。
4、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爆破工共同验炮。验炮后应1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
第65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
1、挑正顶前,先将炮眼打好,然后回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好临时支柱。
2、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66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第67条 对砌墙的要求如:
1、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30°,应呈流线型。
2、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3、墙面要砌平整,勾缝和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4、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68条 上巷支护需要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
第69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10立方米/秒时,可采用铁筒式风桥。但要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0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
第71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
第72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应经常检查附近巷道支架、顶板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汇报。
第73条 风桥中不准安设风门。
第74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
第75条 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编制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报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76条 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注意安全,特别是通风设施附近的巷道顶、帮情况以及各种气体浓度情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
特殊操作
第77条 在灾变时期的施工(如密闭等),需要制定特殊的措施,保证安全,可以不按上述要求操作。
收尾工作
第78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检查。
第79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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