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短期(15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1.11.6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10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4)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1.12站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加气站内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加气站区内的交通管理工作。并按《安全色》、《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标准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色、安全标志。
机动车辆进站加气时必须熄火,禁止车辆在加气站内随意停放、洗车、检修等。
进、出加气站的机动车辆在进、出站门及在站区内速度限制在为5千米/小时以下。
其它个人自备机动车、摩托车、助动车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的个人车辆、摩托车、助动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1.13环保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设立兼职环保员,负责本站的环保及绿化工作。
(2)节约用水,搞好冷却水的循环使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漏水、漏气,噪音过大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3)充分利用尾气,尽量减少尾气放空,防止对大气造成污染。
(4)加强对天然气中分离出的气田地层水的管理,集中用罐车拉走处理,各站还要将污水处理情况每月向公司生产部汇报。
(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站点和公司一起搞好与地方环保部门的协调工作。
(6)搞好站点绿化工作及环境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
1.14门卫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站内,经同意的进站人员必须在门卫登记,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在相关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上班时间谢绝会客。
(2)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上班睡觉、干私活,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站内一切器材,若无料单和出门条,任何人不得拿出大门。
(4)门卫值班人员对进站车辆作好管理,检查监督进站车辆乘客下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入站。
(5)定时或不定时对站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同时做好记录。
(6)大门进出通道严禁停放车辆,站内严禁修车、试车和清洗车辆,加气车辆不得载客加气。
1.15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的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也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1.15.1 装置的维护管理
公司对各种安全装置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安全装置由加气站负责按规定进行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1.15.2防护器具管理
公司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1.15.3管理分工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综合部门负责管理。
1.16事故管理
1.16.1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
(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5)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破坏事故,指蓄意制造的事故。
(7)伤亡事故,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1.16.2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
(1)企业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应立即用电话或传真按管理关系向隶属的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死亡事故还应向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及工会报告。
(2)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1.16.3人身事故调查
事故由企业按责任制规定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调查处理结案。
1.17安全奖惩
1.17.1安全奖励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全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改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以及防止交通、机械、火灾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实现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加气站。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1.17.2事故处罚
发生事故,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以下惩处: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应给开处处分。
(3)对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也可以两者并处。
公司应该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象,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相关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1.18附 则
各CNG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公司应建立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
1.18.1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1)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台帐;
(2)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
(3)安全考试登记台帐;
(4)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5)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6)安全生产问题通知单(附隐患整改反馈单)
(7)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9)各类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
(10)各类事故月(年)报表;
(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登记台帐;
(12)职工体检表;
(13)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14)安全装置、压力容器、职业防护用品、用具试验、鉴定登记台帐。
1.18.2加气站
(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
(2)安全装置、压力容器、工器具、周期检查试验记录;
(3)安全生产(检修)安全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4)安全奖励登记台帐;
(5)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
(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
(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
(8)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法规、规程、规定、计划、总结、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1.18.3生产班组:
(1)安全日活动记录;
(2)保存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