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破碎机(破碎站)运转中,禁止打开破碎机(破碎站)料斗或入料溜槽检查门。
36.需要人员进入破碎机(破碎站)内部处理堵料、异物卡塞、更换齿板等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破碎机及上下游设备的停电手续,将安全销插入齿棍间后,方可进入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37.检查或更换大型破碎站末煤胶带机、末煤刮板机零配件、板式给料机头尾轮齿条螺栓等作业时,必须停好本设备及上下游设备电源,并在受料斗受料平台、入末煤胶带机或末煤刮板机口设专人监护。检查或更换板式给料机头尾轮齿条螺栓,还必须在头尾轮处设立专用卡齿块,保证给料机不能自由滑动。
38.制样破碎机工作时,不得触摸传动装置及破碎部件。
39.制样时,若破碎机下料不好,应使用小木槌垂直捅煤样,严禁用手和铁制工具捅煤样。
40.人员进入加压过滤机内,严禁关闭仓门。
41.禁止进入压力释放装置排放管口附近。
42.禁止敲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43.禁止敲击、碰撞、明火烘烤气瓶,放置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44.搬运气瓶时,不得肩抗、背负,不得将气瓶放倒在地面上滚动。
45.吊运气瓶时,不得直接用链条、绳索捆绑吊起,应使用吊篮吊运,氧气、乙炔瓶不得同箱吊运。
46.使用气瓶时,气瓶瓶口、减压器、工具、操作者手上等处不得沾染油脂。
47.乙炔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48.禁止氧气胶管、乙炔胶管互换使用,胶管与接头连接要严密不漏气,严禁明火检漏。严禁将漏乙炔的焊炬、割炬和乙炔胶管带到容器内。
49.严禁电焊打火,严禁在气瓶上焊接、引弧。
50.焊炬、割炬点火时,手要置于焊炬、割炬的侧面。
51.禁止在焊炬、割炬燃烧中移动作业场地。
52.气瓶应佩戴瓶帽、防震圈,防震圈应完好并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随意改变气瓶颜色。
5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54.电焊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55.进入溜槽、煤仓、容器等狭窄空间进行焊接时,必须保证通风良好,并设专人监护。
56.雨雪天不得进行露天电焊作业,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铺有绝缘板的地方,焊机电缆绝缘完好。
57. 清理焊渣时应带防护眼镜,防止灼热的焊渣灼伤眼睛。
58.改变电焊机接线、移动工作地点、电焊机发生故障需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严禁带电搬移焊机。
59.不得焊接带压设备、密闭的金属容器,不得焊接带电设备。
60.手拉葫芦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严禁使用手拉葫芦超负荷起吊。
61.严禁将下吊钩回扣到起重链条上起吊重物,不允许用吊钩钩尖钩挂重物。
62.起重链条不得扭转、打结,双行链手拉葫芦的下吊钩组件不得翻转。
63.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64.上升或下降重物的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65.手拉葫芦卡链或拉不动时,要停止继续给力,不得通过非手动驱动方式或增加拉力等方式强行硬拉,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起吊重物。
66.禁止多人同拉一葫芦,禁止猛拉猛松。
67.搬运时,不得抛掷手拉葫芦,不得在楼梯上拖拉手拉葫芦等工具。
68.起重工只听专职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作业,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执行。
69.严禁任何人在起重物下通过或逗留。禁止任何人站在起重物上,与重物一起吊运。
70.禁止超负荷起吊,起重信号不清不吊,斜拉歪拽工件时不吊,物件捆绑不牢或尖锐棱角未加衬垫不吊,光线昏暗看不清工件不吊,吊车保护不灵不吊,起重物与建筑物有钩挂不吊。
71.不准利用起升限位器、缓冲器、挡车等进行停车。
不准在作业中调整制动器、进行检修维护。不准在吊载有剧烈震动时起吊及行车。不准在被吊物摆动时行车、下放。不准同时开动3个以上的机构同时运转。不准随意拆改起重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72.禁止将吊装口作为人行通道通行,严禁从吊装口乱扔杂物,严禁人员倚靠在吊装口防护栏杆上。
74.起吊完毕,要及时恢复防护栏杆、放下盖板。
75.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起重作业。
76.绞车作业现场,禁止人员在钢丝绳作业区范围逗留或通行。
77.绞车要固定牢固,工作中严禁有窜动和翻动现象。
78.不得擅自拆除设备防护罩、防护栏杆、安全销等安全装置。确需拆除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检修完毕必须及时恢复。
79.检修作业时不得将手放在机械零部件的结合面或其它夹缝中,不得将手放在齿轮的啮合处、胶带与托辊或滚筒的卷入点,不得用手指触试螺孔。
80.不得用锉刀等脆性材料作撬棍使用。
81.冲削、锤击等作业时,对面不得有人。
82.钻削时,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83.清除铁屑要用毛刷等专用工具,不得嘴吹或用压缩空气吹扫。
84. 严禁戴手套操作手电钻等旋转设备。
85.使用砂轮机磨削工件时,操作者必须戴护目镜 ,不准站在砂轮机的正面,不准戴手套拿工件,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磨削工件,不准两人用同一块砂轮磨削工件,不准用工件撞击砂轮片。
86.设备检修完毕,检修人员应当清点工器具和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拆下的零配件、工器具遗留在设备内。
87.严禁用压缩空气或其它高压气体进行身体吹扫。
88.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软底鞋,不准穿拖鞋、光滑的硬底鞋,鞋底及梯档上不得占有油污。
89.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梯子等工具,安全带要高挂低用,系挂在牢固可靠的构件上,不得拴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
90.使用梯子时,梯子中间不得缺档,梯脚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的夹角控制在60?为宜,保持稳定可靠。双脚梯开档不宜太大,两脚需系拉绳。必须设专人负责扶梯,不得使梯脚滑动或梯身摇晃。
91.梯子不得支在门口或人员通道上。
92.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动梯子。
93.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擅自操作、安装、检修电气设备。
94.电气作业严禁单人进行,必须至少2人,明确一人负责监护。
95.电气设备未经验电确认,一律认为有电。
96.工作临时中断或每班工作前,都必须重新验电和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97.电工所用工器具,带绝缘防护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禁止使用。
98.可能导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或接零。
99.严禁湿手接触各种电气按钮、电气设备。
100.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办理停电工作票,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进行验电、放电,就地控制箱旋钮打零位并挂禁止启动标志牌,需要挂接地线的,及时挂接地线。严禁简化停送电手续,采取就地按按钮或拉开关方式代替停送电制度,严禁电话或对讲机停、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101.装设接地线必须经验电,确认设备无电后立即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三相短路,保证接触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102.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移动电缆和电气设备。
103.清理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不得用湿布擦拭内部。
10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都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栏杆进行检修作业。
105.在电气设备检修时,禁止短接各类保护装置,禁止私自调整安全装置和保护整定值。
106.接线或检修电线、电缆时,严禁有明线头和明接头,禁止“鸡爪子”和“羊尾巴”,严禁带电体裸露在易被人接触到的地方。
107.检修期间,与相邻带电体安全距离小于规定的,6KV电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必须加设可靠的遮拦,禁止用金属尺测量带电体。
108.用手拉、合刀闸开关时,应站在开关侧面操作,脸部不许正对开关。
109.雷雨天时,严禁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
110.操作低压及电气设备主回路、验电、挂接地线等作业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靴),操作高压开关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并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111.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有关隔离开关(刀闸)、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12.用尖嘴钳剥线时,钳嘴应向外,向左右方向使力,严禁向面部移动钳嘴。
113.禁止向电缆沟内、电缆桥架上乱扔垃圾及其它可燃物,定期清理电缆槽内煤尘。
114.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115.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射源1m范围内长时间停留,在距放射源2m范围内不许进行电焊作业,如果必须电焊,应当暂时将放射源关闭。
116.叉车上不得载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货叉上。
117.装载机铲斗内及驾驶室外任何地方不得载人,除驾驶员外,禁止其他人员上车。
118.与装载机、叉车等配合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装载机、叉车的正前方,不得在举升起的铲斗、货叉下通过或逗留。
119.装载机、叉车停放时,铲斗、货叉必须落地放平,将发动机熄火、拔出钥匙、拉起驻车制动。坡道上临时停车、不熄火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20.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爬车、钻车、跳车、从两车之间通过或采取其他危险行动。
121.不准在铁路上行走或逗留。
122.平车人员站立的位置距车箱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m,禁止在车帮上行走,上下车必须通过车厢的脚蹬上下,不准从车上往下跳。
123.严禁任何人在电力机车动力线下面的车皮上进行采样或从事其他作业。
124.严禁任何人攀援电力机车或用长的导电物接触机车。
125.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126.禁止任何人从吊装口、窗户、平台、屋顶等处向外抛掷物品、垃圾。
127.洒落于地上的絮凝剂必须当场及时清理,防止滑跌。
128.严禁乱倒废油,生产现场的积水、积油、积尘、工业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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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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