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工程中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检查和检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中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196℃~850℃的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长输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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