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以下简称发生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与改造、化学清洗、定期检验、报废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26MPa,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150t/h,额定工作温度小于或等于400℃的发生器。本标准不适用于移动式发生器底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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