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施工应有支护方案,并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施工,基坑深度在超过5m时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设计及方案应经公司审批。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四周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临边及其它防护必须符合要求。
3.坑槽开挖及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特殊支护的作法符合设计方案,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时,应采取措施调整。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内外降水,应制订预防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
5.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得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应符合要求,并有预防垮塌的施工措施。
6.人员上下应设专用通道,设置的通道应符合要求。土方开挖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挖土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误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司机应持证作业。
7.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水泥发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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