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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5日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名称
土方工程
施工队(组)
 
施工人数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     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危险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杆。施工负责人在开工之前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内容包括:地下设施情况及危险性,施工操作方法,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二、     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土方时,要设置便桥和高度不低于1.2m的两道防护栏或定型防护栏,夜间还应设红色标灯。
三、     在沟槽(坑)边沿1m以内不准推土或堆放物料: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塔吊、振动机械不少于4m,汽车不少于8m,马车不少于2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在距沟边1m处打掩。
四、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m,拉线1.5~2m,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度。
五、     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挖掘深度超过1.5m而且不加支撑时,应按规定确定放坡。如果因施工地区狭窄等原因不能放坡,则应按规定采取围壁措施。用于固壁支撑的木料,不能有糟、朽、断、裂现象。板料厚度不小于5cm,支撑直径不小于10cm。
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队(组)长签字
 
安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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