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保证锅炉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用汽部门的正常供给。
二、工作内容
1、手动安全阀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
3、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5、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现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等其中一个安全附件失灵,或其它有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
6、水处理人员应持有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书,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
7、水处理人员应做好化验记录,确保水处理后的软水、炉水指标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高压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规则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