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及时掌握锅炉运行工况及设备状况,达到安全经济运行而建立的运行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一年以上。
2、以下锅炉技术资料需长时间保存:
①、新锅炉出厂时所附的技术资料。
a.锅炉图样(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b.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c.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
d.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外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e.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f.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进口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证书。
②、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或安装检验报告。
③、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④、锅炉事故资料。
⑤、锅炉重大修理、改造资料。
⑥、《锅炉登记表》、《锅炉使用登记证》等。
3、锅炉的所有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资料统一由公司档案室分类保存。
高压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乙炔、氧气瓶的存放规则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度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叉车管理规定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使用安全规范
氧气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金属管道法兰跨接防静电规定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