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井上下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3、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4、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5、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增强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6、根据有关规程定期进行调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建立台帐,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结合实际,认真填绘安全监控系统图,做到内容准确、齐全。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