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作面开采区域内巷道冒高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实、填密(必要时,采取喷浆注凝胶充填处理,喷浆厚度不小于100mm),冒落的煤、杂物等生产单位要及时清理,保证进回风巷道断面符合要求,做到行人、通风畅通无阻。
2、掘进巷道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控制冒顶。石门或联巷被多次重复使用,漏顶严重的,必须在石门或联巷封闭墙外重新设计联巷,施工至煤层,避开漏空高温点。
3、掘进巷道如出现冒顶,煤巷冒高处必须采取使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注凝胶、喷浆等措施进行防火处理。
4、加强对巷道冒高点检查管理工作,对冒高进行填图预报建立档案,煤巷冒高处必须作为监测点进行挂牌监测管理并建立台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5、煤巷冒高处必须至少每周一次抽取气样进行化验分析,化验分析结果报送矿总工程师审阅。
6、发现有发火隐患的冒高点,必须立即汇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且做到每天取样化验分析,每小班至少检查一次,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