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员必须具备爆破知识,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 爆破员必须服从本矿管理员、技术员、安全员的正确领导和指挥,积极主动协助管理员、技术员、安全员的工作,搞好安全生产。
3、 负责爆破物品的领用退库工作,保管好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流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做它用,当班用不完要退回仓库保管。
4、 放炮前必须检查爆破器材是否失效,必须通知所有工人撤离到安全地带,再依照爆破作业规程进行爆破作业。不得把爆破工作交给非专职爆破员作业。
5、 爆破后,配合安全员认真检查工作面的全部情况,发现盲、哑炮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及时上报或按规程规定进行处理,达到安全后方允许工作进入工作面工作。
6、 参与矿山事故抢救和积极主动配合事故的调查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