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有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对我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当好矿长的参谋助手,对我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负全面安全责任。
3、参与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措施,参与制定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计划。
4、负责监督检查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督促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水害事故隐患;
5、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6、负责督促有关领导和部门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督促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隐患排查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