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2、在通风及生产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通风设施构筑维护、巷道维修、巷道检修、底板注浆加固、水仓清挖、等工作。
3、负责本队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教育职工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安全活动,认真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教育本队职工遵章守纪,严反“三违”,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按照职能部门的统一部署对井下各通风行人巷道进行维修和巷道的日常维护管理,消除失修巷道。
6、负责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抓质量促安全,消灭不合格工程,积极开展质量达标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