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全面责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对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组织开展,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全矿质量达标工作,公司及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及其它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活动
三、负责处理在质量标准化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未能坚持原则的事件;负责处理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事件。
四、对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向矿提出处理意的建议。
五对标准化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负责督查标准化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确保员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