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部经理(矿长)是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一通三防”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一通三防”机构,配齐“一通三防”各类人员。
(三)按月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贯彻上级“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精神,保证“一通三防”所需资金、人力和物力到位。
(四)审阅矿井瓦斯、监控日报表,并及时签署处理意见。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制执行情况。
(六)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矿井救灾及反风演习。
(七)矿井发生灾变时,对事故处理全过程进行指挥和决策。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