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3、负责对辖区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4、负责本单位爆炸、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管辖区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7、定期负责对管辖区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和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