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监控煤矿瓦斯异常信息、实时数据与图像。
2、当系统出现瓦斯报警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报警区域瓦检员及队长速作出处理,并将瓦斯报警情况报告当班值班矿长及分管矿长,将矿长下达的处理指令及时传达至瓦斯报警区域。
3、煤矿通信中断或出现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要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向上级监控中心进行联系并汇报断线或异常原因。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后要立即向分管矿长和当班值班矿长进行汇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恢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不能处理及时恢复运转时要及时联系服务公司进行处理。
7、发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频繁超限等重大隐患,监控主任必须立即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情况向矿领导、公司分管领导、安全科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分管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协助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矿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科。
8、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每日上午8:00—9:30前必须将前一天监控中心系统运行情况及问题处理结果汇总报分管副矿长及矿长审阅。重大隐患要进行跟踪处理。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