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风门及通防所用木质用品的加工工作。
二、熟知全矿井生产布局及生产进度,掌握全矿井各种设施的位置、用途及各种设施的质量标准、规格大小。
三、熟知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工作原理、安全注意事项。
四、按通风技术措施的数据要求,加工风门、调节,不得随意更改规格。
五、风门、调节、栅栏用料合理,质量合格。
六、根据井下生产需要,提前加工好风门、调节,不得影响井下安全和生产需要。
七、定期检查井下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护。
八、正确使用木工设备,不得违反设备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不得允许他人使用电锯,以避免发生危险,做好个人保安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