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有关事故处理精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追查。
2、凡发生机电事故统一由机电副队长组织,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发生事故的岗位人员参加,进行分析追查,负责追查事故人员要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做到通过分析追查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奖罚清楚,并详细记录在案。
3、根据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给予200-500元罚款,对当班班组长给予200元罚款,对跟班队长给予200元罚款。
4、由队长在三班班前会上对事故原因,处理意见进行剖析通报,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吸取事故教训。
5、针对事故原因,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到全队每一个干部职工中。
6、事故处理后要做出详细处理意见并呈报上级领导。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