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大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大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全大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4、及时随队出发到事故矿井,负责指挥各中队的矿山救护工作;
5、在事故矿井,是负责矿山救护队具体工作的领导人,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进行矿山救护工作;
6、参加抢险指挥部的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7、掌握矿山救护工作进度,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8、与指挥部总指挥研究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