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直接领导本企业开展工作。
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 领导编制矿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3. 组织编制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4. 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矿山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
5. 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 矿山发生灾害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组织对本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