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矿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培训学习。
2.组织参加周四安全活动,无特殊情况周四活动时不准下井。参加连点科组的安全活动时必须对人员、时间、内容进行落实汇报。
3.每早开干部班前例会,有事必须提前向科主要领导打招呼,不准在分配工作时提出。必要时由主要领导临时调配,严禁推诿扯皮。
4.完成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对井下现场管理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生产中的安全情况。
5.抓好安监工的周四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井下所有工作面的规程和措施,做到有记录、有签名、有考勤。
6.参加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报科调度室。
7.参加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及审定,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设施配备情况。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