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任务。
第2条 定期对本责任区进行冲洗。
第3条 定期对本责任区的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处,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及时汇报。
第4条 冲洗要保护好各种照明、信号、电器设备等,必须要先停电再冲刷,以防触电。
第5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清洁卫生。
第6条 冲洗专用回风巷及尾巷时,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施工。通入专用回风巷及尾巷的水管必须是用绝缘胶管与外界连通,冲洗完后要断开通入专用回风巷及尾巷里的水管。
第7条 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杜绝“三违”。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