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人员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电气管理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供电安全知识。
第1条 深入现场,准确掌握全矿的负荷变动情况。每季度编制矿井(井下)供电系统图。
第2条 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高压继电保护计算;每季度进行一次井下各配电所及配电点总开关的低压继电保护计算,并通知和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定。
第3条 做好矿井供电设计工作,认真执行井下用电负荷审批制度。
第4条 掌握矿井用电情况,及时调整负荷。
第5条 负责井上下各场所的供电安全,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跟踪验收。
第6条 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单位提供供电系统图。
第7条 负责每月下达检漏继电器远点试验通知单,月底前收回、审查后存档。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