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条 负责各级检查人员的上下井签到。
第三条 负责岗位控制牌板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考核。
第四条 负责所有安全信息的收集归纳整理,并录入微机。
第五条 负责安全管理信息中心的卫生及各类日报表的整理归档。
第六条 负责每天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总形成报表,并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
第七条 负责安全管理中心所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 对下井不够规定时间的,不予签到,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岗位控制牌板的,进行监督、处罚。
第十条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了解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对当班矿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等下井人数进行分类统计储存,并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发布。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下井时,安全信息中心及井下安全信息站要负责签好到,并每月汇总报安监处和调度室。
第十三条 安全信息中心每班一次将收集的安全信息汇总报安监处,以便安监处有重点抓好复查落实。
第十四条 必须尽职尽责,制止“三违”现象。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