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规定,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对生产矿长负责。
二、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安全措施及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业务保安职责。
三、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完成井下巡回检查工作,掌握全矿安全动态及生产环境条件变化情况,及时汇报和平衡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传达上级和矿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命令、通知等,认真执行请示和汇报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到准确及时。
五、负责组织调度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安全培训,负责抓好调度达标。发生事故,要及时准确地按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汇报、调度。
六、履行安全生产值班职责,完成规定的入井指标。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