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区长的领导下,对工区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抓好工区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负责贯彻有关技术方面的法规、文件、指令、规定。
三、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作业规程、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
四、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五、采煤工作面过构造带、初采、末采和掘进工作面过构造带、开窝、贯通、起坡、拐弯揭煤等特殊时期,负责现场跟班,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六、负责本工区管辖区域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
七、向技术部门提出对本职范围内规程进行复审。
八、对本职范围内的技术问题提出方案,经批准后负责指导施工。
九、协助区长组织每周二的安全学习,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深入现场,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