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加强维修人员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正常执行,使维护维修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对维修人员的管理。
3.内容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罚款50元:
3.1.1上班迟到、早退、不参加培训或不参加例会的;
3.1.2衣着不整、不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无精打采的;
3.1.3遇到同事或上级领导或小区业户不主动让路,不主动打招呼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罚款50元:
3.2.1因维修人员主观故意造成维修工作迟滞,影响业主/住户正常生活引起业户投诉的。
3.2.2因维修人员玩忽职守、对维修任务敷衍了事造成维修质量低劣引起业户不满的。
3.2.3上门维修服务不专心维修而与业户聊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话题,引起业户投诉的。
3.3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时开除处理:
3.3.1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吃拿卡要、肆意刁难业主/住户的。
3.3.2利用职务之便向业户索取小费或偷拿业户/公司财物的。
3.3.3因工作失误造成业户或公司重大损失的。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公司安全标识牌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