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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注册安全工程师增项注册问题及与交通、住建部门的证件通用问题2024-05-22
咨询描述

一、目前大型国企涉及的专业施工内容较多,比如可能同时涉及建筑施工或其他安全,一级建造师可以多专业同时注册,安全我认为也可以多专业注册,否则增项形同虚设,意义不大。二、现在即使你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建设单位不认可,会要你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安B、C或住建部颁发的建安B、C证,这样一来注册安全工程师就显得非常尴尬,注安师作为安全类的执业资格 证,应能通用于交通、水利、住建相关专业资格。

咨询日期: 2024-05-22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十五条,国家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取得增报专业合格成绩的人员,在注册申请时,需任选一个专业类别注册执业。当前制度规定中尚未明确增项专业报考及注册的规定。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四条规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表明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可视为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与各行业安全监管有关规定的衔接,建议咨询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答复部门:应急管理部 人事司
答复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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