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继续教育按照注册类别分类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九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主管部门回复三年继续教育48学时。应急管理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是否具有权威性!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第二十三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