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计划在山西省的企业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的工作,因我目前的继续教育时长不足,我可否参加非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组织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呢?我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培训班信息”中的继续教育,山西省应急厅是否认可?
已电话沟通解答。 您好!感谢您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关注!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由各初审机构组织实施,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承担。继续教育有关安排建议联系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详情,联系电话:0351-403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