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备案证明、经营备案证明进行了重新设计,增加了二维码等功能。现将更新后的式样、印制要求(见附件1、2)印发给你们,新版许可证与备案证明于2021年1月31日启用,此前申领的,可以继续使用旧版许可证,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许可证。
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或危化监管二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徐一星、程强,010-64466280、010-64464262)。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生产备案证明、经营备案证 明式样与印制要求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公布2025年度应急管理装备孵化入…
应急管理部关于给予刘名芳等12名同志…
调整1项行业标准归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5…
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原因调查…
关于印发《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
关于公布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十部门公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等领域十…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