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季度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公布
二季度,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1起。
二季度,全国有8个地区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吉林3起(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山东2起(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四川1起、新疆1起、湖北1起、贵州1起、江苏1起、湖南1起。
二季度有24个地区和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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