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标志
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但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主义;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安全标志根据使用目的,可以分为9种:1.防火标志(有发生火为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2.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3.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4.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5.救护标志;6.小心标志;7.放射标志;8.方向标志;9.指导标志。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对使用部位、内容作具体要求,明确相应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擦痕能够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确定安全警示表示的统一规定。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应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是对所设安全标志同作业现场条件和状态是否相适应的一种检查。
二、设备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办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设备(含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符合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措施和实施考核的办法,并对管理实施记录提出要求。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查看企业的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如果设备管理管理制度缺项,或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果缺项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1.设备采购的控制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发现一台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将扣分,如果缺的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2.设备租赁管理
施工企业应对设备出租和承担对象所能承担的自治和能力进行确认。
承租设备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出租单位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施工企业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要求的事项,将在安全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过缺的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3.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施工企业用于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是指起重设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的控制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施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在检查中,发现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或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委不合格;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
4.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为使企业管好、用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处于完好技术状态,预防和杜绝施工现场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1995年由江苏省标准局、江苏省建筑工程局颁布的《建筑机械设备完好标准》(DB32/114-95)进行了重新编写,并更名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该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进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具有较强的规范作用。
企业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发现企业内部有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企业内部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中将给予加分的鼓励。
5.特种设备管理
目前施工企业常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并以文件形式确立。
施工企业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设备档案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三、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检测工具,并做好检测工具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检定、校正。